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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一茶饮品牌被指侵权:加盟商被罚13万,授权方免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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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内容总结

文成莲加盟“凌麒麟大口茶”后,因品牌方隐瞒商标纠纷、伪造她的签名参加诉讼形成虚假调解书,导致她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3万元。尽管法院后来撤销了虚假调解书,但行政处罚仍未撤销;而源头犯错且伪造签名的品牌授权公司已提前注销,文成莲维权陷入“找不到追责对象、处罚难撤销”的困境。这一案例暴露了餐饮加盟行业中品牌方转嫁风险、司法审核不严、企业注销后追责难等问题,末端加盟商成了最终的“背锅侠”。

一、“假调解”是怎么坑了加盟商?

文成莲加盟时,品牌方云南宇辰餐饮从没提过商标有问题,所有门店物料(门头、包装等)都是总部统一设计的。后来,“麒麟大口”商标持有人投诉侵权,品牌方偷偷伪造了文成莲的签名,委托自己的员工黄涛洪去法院调解,承认侵权并承诺整改——但文成莲本人完全不知情!

这份虚假调解书被市场监管部门当成证据之一,认定她“明知侵权还不改”——这直接导致她被罚款13万!直到收到罚单,她才知道自己“被调解”了!后来鉴定签名是假 的,法院撤销了调解书,但前期的处罚已经下来了。

这里的坑在于:品牌方把自己的商标风险转嫁给加盟商,还通过伪造签名的方式“替”加盟商承认过错,而法院当时没核实签名真假和代理人资格——相当于加盟商平白无故背了个“自愿认错” 的锅。

二、为啥调解书撤了,13万罚款还没撤?

文成莲以为调解书撤销了,罚款就能取消,但结果是一审败诉。问题出在哪?

市监局说:“调解书只是证据之一,核心是你店里的门头故意把‘凌’字缩小,突出‘麒麟大口’,这本身就侵权了。”法院也支持这个说法,认为即使没有调解书,现场检查的证据(比如门头照片、美团数据)也能证明侵权。

但文成莲的律师反驳:“调解书是从重处罚的关键!复议决定书里明确说‘调解后仍拒不整改’才认定主观过错明显,现在调解书撤了,这个从重理由就没了,罚款应该减!” 目前双方还在上诉,但一审法院没采纳这个观点。

简单说:市监局看的是“有没有侵权事实”,而加盟商纠结的是“处罚的轻重依据是否合理”——这是双方争议的核心。

三、品牌方注销了,加盟商找谁赔?

最让文成莲崩溃的是:犯错的品牌方云南宇辰餐饮,早在2024年8月就注销了!现在想找他们追责,连主体都没了。

市监局曾发协查函给品牌方注册地的官渡区市监局,但对方回复“公司不在注册地址,已注销”。原法定代表人张席才说“我只是挂名,没参与运营,不知道这事”;伪造签名的黄涛洪也推脱“记不清了”。

律师说:“公司注销不能免责,应该追原股东和实际控制人。”但现实中,要找到这些人并让他们担责,难度很大——相当于加盟商吃了亏,却找不到人买单。

四、加盟行业这些“坑”,你得小心!

这个案例不是个例,餐饮加盟里藏着不少针对加盟商的“套路”:

1. 信息不对称:品牌方隐瞒自己的商标缺陷(比如没拿到注册商标、有侵权纠纷),把风险转嫁给加盟商,加盟商直到被投诉才知道。

2. 风险下沉:所有物料都是总部统一设计,加盟商无权修改,但出事了却让加盟商承担责任。

3. 司法/行政漏洞:法院审核代理资格不严(比如黄涛洪不是加盟商的亲属或员工,却能代理);企业注销后,行政部门很难追责原股东。

给想加盟的人提个醒

  • 加盟前一定要查品牌的商标状态(比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有没有注册成功、有没有纠纷);
  • 合同里要写清楚:如果品牌方有商标问题导致加盟商被处罚,责任谁担;
  • 保留和品牌方的所有沟通记录(比如聊天记录、邮件),万一出事能当证据。

总结

文成莲的遭遇,本质是加盟行业“弱肉强食”的缩影:品牌方利用信息差和规则漏洞,把风险甩给加盟商,自己出事就注销跑路。要解决这个问题,不仅需要加盟商提高警惕,更需要司法和行政部门加强审核(比如法院严格核实签名和代理资格,市场监管部门追查到注销公司的原股东),才能让“背锅侠”不再无辜受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