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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快评丨持身份证入住仍需刷脸?地方网约房规定需厘清权力边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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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内容总结

近期江苏等地网约房出现强制刷脸入住现象:旅客即使已用身份证完成前台登记,开门时仍需通过警方指定第三方平台刷脸,不刷脸则无法入住。当地以“网约房无特种行业许可证,需刷脸实现人证合一”为由,但该做法存在法律依据不足、隐私泄露风险及越权嫌疑,律师明确其违法性,作者呼吁尽快完善立法规范人脸识别使用。

具体拆解解读

1. 网约房强制刷脸:消失多年的“老问题”换场景卷土重来

酒店强制刷脸入住已被取消多年,但网约房(如民宿、私人住宅、公寓等通过网络平台预订的住宿)却重启了这一要求。比如江苏某地,旅客身份证登记后,开门环节仍需刷脸;海南早在2018年就用“人脸识别+大数据”手段要求网约房入住刷脸。这些刷脸操作都通过当地警方统一安排的第三方平台完成,本质是把刷脸变成了入住的“必经关卡”。

2. 监管盲区下的“看似合理”理由:实则是规则滞后的无奈

当地解释强制刷脸的逻辑是:网约房没有酒店那样的“特种行业许可证”和官方信息传输设备,所以需用刷脸确保“人证一致”。但问题在于,国家层面至今没明确网约房属于“房屋租赁业”还是“旅馆业”,导致多地特种行业管理规定没把它纳入,监管出现空白。为填补漏洞,部分地方公安就自行推出刷脸要求,看似合理,实则是规则跟不上行业发展的临时应对。

3. 强制刷脸的法律硬伤:现有法规根本没要求必须刷脸

律师明确指出这种做法违法:

  • 无论是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》,还是《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》,都只要求“查验身份证件、如实登记信息”,没提必须刷脸;
  • 国家网信办和公安部规定:如果有其他非人脸识别方式(比如身份证+手机验证码)能实现身份验证,就不能把刷脸作为唯一方式。旅客不同意刷脸,必须提供其他便捷选项。

所以,强制刷脸既无法律依据,也违反了“非必要不用人脸识别”的原则。

4. 隐私与越权的双重隐忧:敏感信息不能随便“强制收”

即使当地承诺“人脸数据不被第三方收集”,公众仍担心泄露——毕竟人脸是独一无二的生物信息,一旦泄露后果严重。更核心的问题是:地方部门有没有权力“自行创设”强制采集公民生物信息的权力?答案是否定的:生物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,任何强制采集都需国家层面明确授权,地方不能随意越权。

5. 解决之道:立法跟上+监管手段要“合法有度”

作者呼吁:

  • 国家尽快出台网约房专门管理规定,明确其行业属性和监管标准,消除各地“各自为政”的混乱;
  • 各地制定规则时要谨慎,不能以“监管需要”为由突破法律边界;
  • 人脸识别是双刃剑,必须用法律“套上枷锁”——今天以网约房之名强制刷脸,明天可能蔓延到商场、社区等更多场景,必须从源头规范。

当地虽表示会向上级汇报反馈,但只有立法完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
这篇分析用大白话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,既讲清了现象,也点出了背后的法律和隐私问题,让非专业读者能轻松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