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财经

基金转换后亏损超70万元,银行因未尽适当性义务被判赔七成

该文章尚未提供 Русский 解读,以下为中文版内容。

核心内容总结

这篇新闻围绕一起基金销售纠纷展开,核心是:银行在帮65岁投资者转换基金时,未重新做风险测评、提示等“适当性义务”,导致投资者亏70多万,法院判银行赔七成。这一案例凸显了“卖者尽责”是“买者自负”的前提——不是所有投资亏损都得自己扛,银行若没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,就得担责。同时,2026年新规实施后,银行代销资管产品的法律责任更重,尤其是对老年投资者要更谨慎。

一、基金转换不是“调仓”,而是“新买卖”,得重新做风险测评

很多人以为基金转换只是换个产品,其实法律上是“先赎回旧基金,再申购新基金”,等于一次全新的交易。比如案例里的尚某:他原本买的是中风险基金,银行工作人员直接给他转成更高风险的基金B,但没重新测他的风险承受能力(尚某的评级根本不符合买基金B的条件),也没提示风险、录音录像。结果亏了70多万,法院判银行担70%责任。

简单说:只要换了新基金,不管是不是同一家银行卖的,银行都得再确认你能不能买这个风险等级的产品,不能偷懒用以前的测评结果。

二、“买者自负”不是万能挡箭牌,得先看银行有没有“尽责”

“买者自负”是说投资有风险,亏了自己担,但前提是银行得先把该做的事做好——这叫“卖者尽责”。比如:

  • 北京71岁王女士买基金时,银行说“风险不大、稳健”,结果亏85万,法院发现银行没做好风险测评和提示,判全赔;
  • 另一个案例里,银行说“保证收益”,没提示本金可能全亏,也被判担责;
  • 但80多岁的赵某亏了30万,二审却反转:因为他之前买过11款理财(包括中高风险),有经验,且银行做了风险测评、产品标了风险等级,所以损失自己扛。

结论:不是亏了就找银行,得看银行有没有违规(比如骗你“没风险”、代你操作、没测风险等),违规了才赔。

三、适当性义务成打官司的核心:这些行为银行必担责

法院判断银行要不要赔钱,关键看“适当性义务”有没有做到位。哪些行为会让银行跑不掉?

1. 保本保收益承诺:比如跟你说“肯定赚”“不会亏”;

2. 代客操作:没经过你同意就帮你买/卖/转换产品;

3. 诱导改风险评级:比如让你把“保守型”改成“进取型”,好买高风险产品;

4. 风险揭示不充分:没说清楚产品可能亏多少,或者用小字、快语速一带而过;

5. 没重新做风险测评:比如案例里的基金转换,没再测就卖高风险产品。

反过来,如果银行能证明自己都做到了(测了风险、说了清楚风险、你自己签字确认),那市场波动亏的钱,就得自己担。

四、2026年新规落地,银行代销压力大,老年投资者成重点

2026年2月《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》实施后,银行卖基金、理财更严格了:

  • 以前风险测评可能只是走个流程,现在得真的测准你的风险承受能力;
  • 录音录像(双录)、客户回访这些环节,都会成为打官司时的证据;
  • 老年投资者占纠纷比例上升,银行对他们要更小心:比如65岁以上的,可能要多一道风险确认、强化双录,甚至亏到一定比例要提醒。

不过专家也说:年龄不是限制投资的理由,只要老人有经验、能承受风险,还是可以买高风险产品——但银行得把风险说透,不能坑人。

五、普通人怎么保护自己?记住这3点

1. 别让银行代操作:不管买还是转换基金,自己签字确认,别让工作人员替你点;

2. 看清楚风险等级:自己的风险测评结果(比如保守型、平衡型)要和产品风险(R1到R5)匹配,别买超出自己能力的;

3. 保留证据:如果银行说“保本”“稳赚”,录下来;签字前仔细看合同,别被忽悠。

总之,现在投资亏了,不是“自认倒霉”,也不是“银行全赔”——关键看银行有没有把合适的产品卖给你。银行得尽责,你也得自己上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