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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快评|海南拟“重奖”明星惹争议,政策法规须与时俱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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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内容总结

最近海南拟给陈奕迅、张学友的海口演唱会分别发100万和50万奖励,这事引发热议。支持的人觉得能拉动消费,反对的人则质疑“劫贫济富”还涉嫌违反2005年的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。作者认为海南有点冤:演唱会如今是拉动消费的重要工具(每1元门票能带动6.85元周边消费),但20年前的老条例已跟不上现在经济靠消费驱动的需求,应该及时修改,避免“办好事却违规”的尴尬。

详细拆解解读

#### 1. 海南为啥要给演唱会发钱?背后是“用小钱换大消费”的算盘

去年4月海南出台政策:为了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,鼓励引进大型演出——只要演唱会售票人数和收入达标,就能拿一次性奖励,最高300万。

陈奕迅(去年6月)和张学友(去年2月)的演唱会都满足条件:门票卖得好、收入够高,所以拟兑现奖励。海南的逻辑很简单:希望通过明星演唱会吸引游客来海南,不仅花门票钱,还能住酒店、吃海鲜、逛景点,带动整个产业链的消费。

#### 2. 争议点在哪?有人说“钱给明星不如用在民生”,还涉嫌违规

反对声音主要有两个:

  • “劫贫济富”的质疑:有人觉得现在民生支出(比如教育、医疗)压力大,政府把钱给收入已经很高的明星,有点“拿老百姓的钱补贴富人”的味道。
  • 涉嫌违反老条例:2005年出台的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规定,除了“体现民族特色(比如京剧、地方戏)或国家水准(比如国家级院团的高水准演出)”的演出,政府不能资助营业性演出。而陈奕迅、张学友的演唱会是流行音乐,既不沾民族特色,“国家水准”也没明确依据,公示里也没解释,所以被指违规。

#### 3. 违规与否的关键:老条例里的“特殊演出”,流行演唱会沾边吗?

条例允许资助的演出只有两类:

  • 民族特色:比如传统戏曲、非遗相关的演出;
  • 国家水准:比如国家级剧院的经典剧目(像中央歌剧院的歌剧)。

陈奕迅、张学友的演唱会显然不属于前者;后者也没有明确标准(比如谁来认定“国家水准”?流行音乐算不算?)。公示文件里没说这两场演唱会符合哪类,所以争议很大——反对者认为违规,支持者觉得条例太死板。

#### 4. 作者为啥说海南“冤”?20年的老规定跟不上现在的经济了

作者觉得海南的做法其实很合理,冤在“老条例拖后腿”:

  • 经济结构变了:2005年出台条例时,中国GDP才18万亿,服务业占比不到40%;现在GDP140万亿,服务业占比近60%,经济越来越靠消费拉动。
  • 演唱会的“魔力”:现在演唱会不只是娱乐,更是“消费引擎”。数据显示,每1元门票收入能带动6.85元的交通、住宿、餐饮等周边消费。比如陈奕迅演唱会门票收入6747万,能拉动约4.6亿周边消费——花100万奖励换4.6亿消费,对当地经济来说太值了。
  • 符合国家战略:国家现在鼓励“演出+旅游”“音乐+旅游”来扩消费,海南的做法其实是响应号召,但老条例却不允许。

#### 5. 怎么破局?老条例该改改了,不然好事难办

作者建议:

  • 修改条例:把能拉动消费的流行演唱会也纳入奖补范围,明确哪些演出可以奖励(比如按“拉动消费能力”来定,而不是只看民族或国家水准)。
  • 法治优先:在条例修改前,大家还是得遵守现有规定,但修改要尽快提上日程——毕竟政策要服务于现在的经济需求,不能让20年前的规定阻碍发展。

这样一来,海南“办好事却可能违规”的尴尬就能解决,既让演唱会带动消费,又不违反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