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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每次挣钱低于1000元不用交增值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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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内容总结

2026年1月1日起,增值税起征点政策有三大关键变化:一是适用范围从“个人(自然人和个体户)”扩大到所有“小规模纳税人”(年销售额≤500万的企业、个体户、自然人);二是按次纳税起征点从500元提至1000元,按月/季度仍保持10万/30万(但从“阶段性优惠”变成“正式起征点规则”);三是自然人增值税征管加强,支付报酬的单位要代扣代缴增值税,同时明确部分特殊情形的自然人可适用按月10万起征点。整体是为了给小规模纳税人减负,同时规范税收规则。

详细解读

#### 1. 优惠覆盖范围扩大:小微企业也能“光明正大”免增值税了

以前增值税起征点只针对个人(比如你开个小饭馆的个体户,或者偶尔卖东西的自然人),小微企业虽然也能享受“月销10万以下免增值税”,但那是“阶段性优惠”,不是正式的起征点政策。这次直接把适用范围改成“小规模纳税人”(年销售额不到500万的都算),意味着小微企业现在是“名正言顺”地用起征点优惠——规则更稳定,不用再担心优惠到期取消。

比如你开了家小超市,年销售额300万(属于小规模),以前每月卖10万以下不用交税,但心里可能犯嘀咕:“这优惠明年还能有吗?”现在不用担心了,因为这是正式的起征点规则,不是临时政策。

#### 2. 按次纳税起征点翻倍:打零工、讲课的人更省钱了

最直观的变化是“按次纳税”的起征点从500元涨到1000元。啥叫“按次纳税”?就是你不是固定每月做生意,而是偶尔干一次活拿报酬,比如:

  • 你周末给企业做了一场培训,拿了800元讲课费;
  • 你跑外卖一天赚了900元;
  • 你写了一篇稿子,杂志社给你700元稿费。

这些情况以前超过500元就要交增值税,现在1000元以下都不用交。相当于多赚了一笔“免税红包”——比如以前拿600元要交18元增值税(3%税率),现在不用交了,直接揣兜里600元。

#### 3. 自然人别乱幻想:只有6种情况能享受按月10万起征点

很多人可能会问:“我是自然人,能不能按月10万免增值税?”答案是:大部分情况不行,只有6种特殊情形可以,比如:

  • 你出租自己的房子给别人住;
  • 你卖废品,让收购站“反向开票”(就是收购站给你开发票);
  • 其他几种类似的持续经营行为(比如长期给固定客户提供服务)。

像专家讲课、跑外卖、写稿子这些“一次性”的活,只能按次1000元算,不能按月累计到10万。比如你这个月讲了5次课,每次拿900元,加起来4500元,但每次都没超过1000元,所以都不用交税;但如果某次讲课拿了1200元,那这次就要交增值税了。

别想着“拆分交易”逃税——比如把一次1500元的讲课费拆成两次750元,税务部门已经想到了:一日内多次交易要“打包”算,比如你一天讲两场课,每场800元,加起来1600元,超过1000元,就要交税。

#### 4. 征管变严了:付钱的单位要帮你扣增值税

以前自然人赚了钱,比如讲课费,要么自己去税务局开发票交税,要么对方单位没要求开发票就“逃”过去了。现在不一样了:支付报酬的单位要代扣代缴增值税,就像扣个人所得税一样。

比如你给某高校讲课拿了1万元,高校给你钱的时候,不仅要扣个税,还要扣3%的增值税(300元),然后把剩下的9700元给你。对你来说,不用自己跑税务局开发票了,省事;对国家来说,避免了漏税——以前可能10个人里有8个没交税,现在单位直接扣,漏税的概率大大降低。

不过也别担心:如果你的收入没到起征点(比如一次拿800元),单位不用扣税,直接给你全款就行。

#### 5. 规则统一:从“临时优惠”到“正式制度”,更省心

这次调整还有个隐藏好处:把以前混乱的规则统一了。比如以前个体户实际享受月销10万免增值税,但那是临时优惠;自然人只能按次500元。现在:

  • 所有小规模纳税人(包括个体户、小微企业、自然人)按月都是10万起征点;
  • 自然人按次是1000元;
  • 特殊情形的自然人能按月10万。

规则清晰了,不管是纳税人还是税务局,都不用再“猜来猜去”。比如以前个体户去税务局办事,可能要解释“我这月销10万能不能免?”现在直接看规则就行,不用多费口舌。

总结

这次增值税起征点调整,是“减负+规范”双管齐下:一方面给打零工的、开小店的、做小生意的人实实在在省钱;另一方面把以前的临时优惠变成正式规则,同时加强征管避免漏税。对普通人来说,最直接的感受就是——偶尔赚点外快,不用再担心“超过500元要交税”了;对小微企业来说,不用再担心优惠到期,能更安心地做生意。

(全文没有用复杂术语,都是大白话,希望你能看懂~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