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财经

一财社论:以三个“服务于”为重点规范政府“花钱”

该文章尚未提供 Español 解读,以下为中文版内容。

核心内容总结

6月26日至7月25日,《政府采购法(修订草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这次修订针对现行法(2003年实施)的漏洞,聚焦三个核心目标:打造廉洁透明的高效采购机制、保障所有企业平等参与采购、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通过全程信息公开、强化平等原则、打破地方壁垒等措施,完善法治保障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详细拆解解读

1. 为啥要修订?20年老法跟不上新情况了

现行政府采购法用了20多年,虽然成绩显著(采购规模从2002年1009亿涨到2025年3.3万亿,占GDP从0.8%到2.4%,累计节约4.7万亿),但问题也越来越多:

  • 猫腻多:比如几家公司串通投标(围标串标)、故意设置歧视条款排挤某些企业、低价抢单后偷工减料(低价无序竞争);
  • 规则不全:采购流程漏洞多,政策功能(比如支持中小企业)没发挥好;
  • 管理松散:从采购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管不到位。

这些问题说明老法需要“升级”,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环境。

2. 第一个目标:让采购更廉洁透明,少猫腻多效率

修订草案把“廉洁透明”放在第一位,因为只有干净了,效率才上得去。具体怎么做?

  • 全程公开:从“想买啥”(采购意向)到“怎么买”(过程)、“谁中标”(结果)再到“货好不好”(验收),所有信息都要公开,让大家盯着,堵死漏洞;
  • 科技加持:用数字技术记录全过程,监管部门能“穿透式”查账,减少人为干预(比如领导打招呼);
  • 重罚震慑:对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等行为加大刑事处罚力度——犯事的人不仅要丢工作,还可能坐牢,谁敢乱搞?

这些措施既防腐败,又能提高采购效率(比如减少流程冗余),一举两得。

3. 第二个目标:给所有企业公平机会,尤其是民企

以前有些地方采购时,会偷偷给国企“开绿灯”,民企连门槛都进不去。这次修订要把“平等”写进法律:

  • 清理隐性壁垒:比如不准用“本地企业优先”“必须有国企背景”这种歧视性条款;
  • 具体支持:给民企预留采购份额(比如某些项目只能民企投标)、价格评审时给优惠(比如民企报价高一点也能中标)、提供资金或融资支持;
  • 法律保障:用法律形式固定“无差别原则”,民企要是被不公平对待,有法可依去维权。

简单说,以后民企和国企在采购中是“平起平坐”的。

4. 第三个目标:打破地方壁垒,建全国统一大市场

现在有些地方为了保护本地企业,不让外地供应商参与本地采购(比如要求必须在本地注册)。修订草案明确规定:任何单位不能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、本行业的采购市场

这是为了配合国家“全国统一大市场”的建设——让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公平竞争,资源能自由流动,比如上海的企业可以去广东投标,不用再受地方保护的限制。

5. 修订的意义:三个目标一起发力,推动高质量发展

这次修订不是“头痛医头”,而是从全局出发:

  • 廉洁透明是基础(没腐败才能高效);
  • 平等参与是动力(民企有活力,经济才更有韧性);
  • 统一市场是方向(打破壁垒,让资源配置更合理)。

三者结合,最终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,让政府采购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——比如把财政钱花在刀刃上,支持创新企业,推动产业升级。

总的来说,这次修订是政府采购领域的一次“大升级”,既解决老问题,又瞄准新目标,对企业和老百姓都是好事(比如财政钱花得更透明,民企能拿到更多订单,最终产品和服务质量也会更好)。如果你是企业主,尤其是民企,可以关注草案细节,看看怎么抓住机会;如果你是普通纳税人,也能更放心——你的钱会被更合理地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