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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四药、振东等36个重磅品种被“红黄标”,降价后申诉遭冰冷否决

药价“红黄标”风波:降了价为何还被拒?揭秘医保控费背后的“隐形门槛”

大家好,我是你们的财经记者。今天我们要聊的,不是某只股票的涨跌,也不是哪个行业的宏观数据,而是一个关乎你我看病买药、也关乎药企生死存亡的微观故事:药价降了,为什么还被“亮红灯”?

最近,云南省公布了一批药品价格预警申诉的结果,像是一面镜子,照出了当前医药行业在“价格治理”大背景下,企业面临的真实困境。简单来说,就是国家为了压低药价,给药品挂了“红黄标”(类似交通信号灯,红标最严重,可能限制医院采购;黄标次之)。很多药企拼命降价,甚至降到了国家规定的“安全线”以下,结果申诉时还是被驳回,理由只有一句冷冰冰的:“维持风险预警标识”。

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是监管在“刁难”企业,还是规则本身太复杂?让我们用大白话,把这背后的逻辑拆解成五个方面,带你看懂这场“价格博弈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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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“差一厘钱”的尴尬:规则执行中的“死板”与“灵活”

首先,我们要看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案例:石家庄四药。

这家公司的格列齐特片,平台规定的“红线”价格是26.721元,而他们的售价是26.72元。注意,他们比红线还低了0.001元(一厘钱)。葡萄糖酸钙注射液也是,红线1.62元,他们卖1.60元,低了2分钱。

按理说,我都比你规定的最低价还低了,总该“过关”了吧?结果,申诉被拒。

为什么?

这就好比你去超市买打折商品,标签上写着“低于10元免运费”,你付了9.99元,但收银员说:“系统里你的会员等级不够,不能免运费。”

在监管眼里,“低于红线”不等于“自动解除预警”。预警标识的解除,往往不仅仅看绝对价格,还要看历史价格轨迹、市场稳定性以及是否属于“异常低价”。有时候,价格降得太快、太低,反而会被怀疑是“倾销”或“数据异常”,需要更复杂的审核。

对比案例:

同样石家庄四药,另外两款药(盐酸氨溴索系列)降价到黄标以下,申诉就成功了。这说明,“过关”的标准不是单一的数学题,而是一套综合评估体系。企业以为只要“数字变小”就行,但监管看的是“整体合规性”。这种“差一厘钱”的失败,暴露了企业在理解政策细节上的盲区,也反映了执行层面的刚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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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“规格不同”的算术题:15克 vs 10克,谁在算账?

这是本次申诉中争议最大、最让企业头疼的问题:不同规格、不同浓度的药品,怎么比价?

想象一下,你在买牛奶。A品牌卖1升装,10元;B品牌卖500毫升装,6元。如果直接比总价,B更贵;但如果换算成每毫升的价格,B其实更便宜。

药企的痛点:

很多药品有不同的包装规格(如10g、15g、20g)或浓度。云南平台在计算“黄标”和“红标”时,往往直接拿一个“参照产品”的价格作为基准。

  • 山东良福制药的案例: 他们卖的是15g的硝酸咪康唑乳膏,挂网价8.22元。平台拿10g规格、3.50元的产品做参照,算出黄标价是6.30元。企业说:“你拿10g的价来比15g的,不公平!我得按比例换算啊!”
  • 广东恒健制药的案例: 20g凝胶 vs 10g产品,同样的逻辑,企业认为换算后自己的价格没超标。

监管的逻辑:

监管方可能认为,“同品种”比价应该基于“最小销售单元”或“标准剂量”,而不是简单的包装重量。如果允许企业随意用“大包装”去比“小包装”的单价,可能会产生套利空间(比如故意做大包装来规避单价预警)。

核心矛盾:

企业觉得“按重量换算”才公平;监管觉得“按标准规格统一”才透明。目前,监管倾向于使用更严格、更统一的基准,导致很多企业在“规格换算”上吃了亏。这也提醒企业:以后定价时,不能只看总价,更要算清楚“单位剂量”的价格竞争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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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“参照系”之争:拿谁当对手?一致性评价是关键

药价预警的核心逻辑是:“你的价格不能超过同品种最低价的1.8倍(黄标)或3倍(红标)。”

那么问题来了:“同品种”是谁?“最低价”是谁?

  • 赛诺菲(杭州)的委屈: 他们卖地高辛片,说自己的价格没超过“过评产品”(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)最低价的1.8倍。但监管可能认为,参照系不仅仅是“过评产品”,而是所有在网挂网、有交易记录的同类产品,哪怕它没过一致性评价,只要它在市场上卖,就可能成为参照。
  • 赛升药业的困惑: 他们的注射液115.70元,竞品76.50元,倍数1.512倍(低于1.8倍),应该安全。但被拒。这可能是因为竞品价格波动,或者监管采用了“活跃区价格”(即近期实际成交均价)而非“挂网价”作为参照。
  • 苏州西克罗的质疑: 他们的吸入制剂还没做一致性评价,认为不该和已过评的产品直接比。但监管的逻辑可能是:无论过没过评,只要临床用途相同,就属于“同品种”,必须比价。

大白话解读:

这就好比考试排名。你考了80分,觉得自己比隔壁班那个没参加竞赛的学霸(75分)高,所以应该得奖。但老师说:“不,我要拿全校所有参加竞赛的人里的最高分(90分)来比,你80分还是低了。”

关键点:

“一致性评价”是药品的“身份证”。过去,没过评的药可以躲在角落里卖高价;现在,政策要求“同通用名、同剂型”的药都要放在一起比。这意味着,即使你的药没过一致性评价,只要市场上有更便宜的同类药,你就可能被亮红灯。 这对老药企是个巨大挑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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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“低价豁免”的误区:便宜不是万能药

很多小药厂觉得:“我的药已经卖到全国最低价了,甚至单粒只要2毛钱,总该豁免了吧?”

湖北民康、马鞍山丰原等企业都这么申诉,结果全部被拒。

为什么“全国最低价”不能自动豁免?

1. 豁免有特定条件: 政策规定的“低价豁免”通常针对的是极低价、低毛利、且无竞争替代的特殊品种,而不是简单的“谁便宜谁豁免”。

2. 防止“假低价”: 监管担心企业通过“先高后低”或“捆绑销售”制造虚假低价,或者利用低价冲击市场后迅速提价。

3. 成本合理性: 如果价格低到连成本都覆盖不了,监管会怀疑其质量或可持续性。上海宝龙提交成本测算质疑参照价,但被拒,说明监管更看重市场比价结果,而非企业自述的成本。

大白话解读:

这就像菜市场,你说你的白菜是全场最便宜的,所以不用查卫生证。但市场监管说:“不,只要你是白菜,就得查。便宜不代表安全,也不代表你可以无视规则。”

启示:

企业不能把“低价”当作护身符。真正的护身符是“合规”和“透明”。即使价格最低,如果比价规则认定你超标,你依然会被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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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最大的痛点:只给结果,不给过程——“黑箱”操作的质疑

最后,也是本文最核心的批评点:申诉被拒的理由,只有一句“根据……要求,维持风险预警标识”。

这就像你去银行办业务,柜员说“办不了”,你问为什么,他说“根据规定”。你问哪条规定?他说“内部文件”。你问具体哪里不符合?他说“你自己猜”。

西安杨森的成功 vs 山东良福的失败:

  • 西安杨森申诉成功,是因为他们提出了具体的换算逻辑(按装量差比价),并且可能提供了更清晰的证据链,让审核方认可了他们的算法。
  • 山东良福申诉失败,是因为他们提出的“两支装算单支价”的逻辑,可能不符合监管的“标准单元”定义,但监管没有解释为什么不符合。

行业呼吁:

药价治理的初衷是引导企业合理定价,而不是惩罚企业。如果企业只知道“亮红灯”,却不知道为什么亮、哪里超标、参照的是哪个时间点、换算系数是多少,那企业就无法调整策略。

建议:

1. 监管应公开“算法”: 比如,明确说明参照价是取“最近3个月活跃区均价”还是“历史最低挂网价”;明确规格换算的公式。

2. 申诉反馈要具体: 不要只说“不通过”,要说“你的价格X元,参照产品Y元,倍数Z倍,超过1.8倍,故维持黄标”。

3. 建立沟通机制: 允许企业在申诉前进行“预咨询”,避免走弯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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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结:药价透明是大势,但“账”要算得明白

这次云南的申诉风波,不是孤例,而是全国医药价格治理深化过程中的一个缩影。

  • 对企业来说: 不能再靠“信息差”和“规格差”来维持高价。精细化定价、合规化运营是生存之道。要深入研究比价规则,特别是“同品种”的定义和“规格换算”的逻辑。
  • 对监管来说: 政策执行需要“温度”和“透明度”。亮红灯可以,但要告诉企业“灯为什么亮”,以及“怎么灭灯”。否则,政策就会变成企业的“黑箱”恐惧,反而阻碍了市场的良性竞争。

药价要降,是为了让老百姓看得起病;但药价审核的账,也要让企业看得懂,才能让他们有动力去创新、去合规,最终实现医患企三赢。

一句话总结:

降价不是目的,合规才是;透明不是口号,是规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