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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外资审查新规生效,中企出海要过几道关|问海

核心内容总结

欧盟新版外商投资审查条例于7月16日正式生效,这是2020年建立合作机制以来最大改革。新规核心变化有三:一是强制所有27个成员国必须建立外资审查机制(此前部分国家无);二是设定共同最低审查范围(覆盖半导体、量子技术、战略原材料等敏感领域,成员国可在此基础上扩大);三是加强成员国间信息共享与协作,避免企业“绕开监管”。对企业而言,需同时应对FDI审查、《产业加速法案》、外国补贴条例、反垄断审查四重监管,中国企业尤其要注意评估时机、业务范围、持股架构、信息披露四大风险点。

一、新规最核心的变化:从“自愿”到“强制”,所有成员国必须设审查关卡

旧版条例(2020年生效)只是“建议”成员国建立审查机制,有的国家(比如之前的塞浦路斯)根本没设,企业可以“挑软柿子捏”。新规直接要求:27个成员国都必须有国家级审查机制,而且审查范围不能低于欧盟规定的“最低标准”。简单说,以前欧盟外资审查是“参差不齐的篱笆”,现在变成“统一高度的围墙”——不管你去哪个成员国投资,都得先过这道关。

二、审查范围:哪些行业会被重点盯着?绿地投资也不安全了

新规明确了“必须审查”的重点领域,包括:

  • 军民两用技术、国防;
  • 半导体、量子技术、特定AI应用;
  • 战略原材料(比如锂、稀土);
  • 选举基础设施、金融市场基础设施。

成员国可以自己加范围,但不能比这个少。比如德国可能额外审查数据中心,荷兰加AI项目,都是允许的。

这里要注意绿地投资(比如中国企业在欧盟新建工厂):新规原则上不强制审查绿地项目,但欧盟3月提出的《产业加速法案》专门针对电池、电动车、光伏、关键原材料这四个行业,把绿地投资也纳入审查了。所以别以为“新建”就没事,只要是战略行业,照样要查。

三、跨国协作更紧:想“绕开监管”越来越难

以前企业可能在A国申报了投资,B国不知道,就能偷偷过关。现在新规强化了信息共享:一个成员国审查某笔交易时,会把信息通报给其他国家。比如你在法国投了个半导体项目,德国监管机构可能主动找你:“为啥没给我申报?”

举个例子:某中国企业收购欧盟某小国的芯片公司,以前可能只需要过小国的审查;现在小国审查时会告诉德国、荷兰这些芯片大国,它们可能要求补充材料甚至重新审查。想“钻空子”的空间越来越小。

四、企业投资要踩的坑:中国企业尤其要注意这四点

律师们总结了中国企业最容易犯的错:

1. 评估太晚:把FDI审查当成“走流程”,等交易价格、时间都定死了才去评估,结果发现审查通不过,改都没法改。

2. 业务评估不全面:只看目标公司的“主业”,忽略小细节——比如一个小微企业有个政府合同、或者卖过一次军民两用零件,就可能触发审查。

3. 以为“少数股权”没事:有的企业想通过“持股10%”“间接持股”规避审查,但很多国家门槛很低(比如德国持股10%就可能申报),甚至只要有董事会席位、否决权,就算“实际控制”,也得申报。

4. 信息披露太麻烦:审查时要提交最终受益所有人、和政府的关联、融资来源等详细信息,准备这些材料可能要几个月,很多企业一开始没算这个时间,导致交易延期。

五、监管“四重奏”:一笔交易可能要过四关

现在欧盟对战略行业的投资,不是只查FDI,而是四个监管同时发力:

  • FDI审查(国家安全);
  • 《产业加速法案》(战略行业绿地投资);
  • 外国补贴条例(查你有没有拿政府补贴);
  • 反垄断审查(防止垄断)。

比如中国企业投欧盟的电动车工厂,可能要同时向成员国FDI机构、欧盟委员会(补贴审查)、反垄断机构申报,少一个都不行。企业从立项开始就得把这四张网都考虑到,不然很容易卡壳。

总结

欧盟新规的本质是“收紧外资监管”,通过统一机制、扩大范围、加强协作,把外资审查的“网”织得更密。对中国企业来说,出海欧盟得更小心:提前评估风险、全面看业务、别玩架构猫腻、留足信息准备时间,不然可能“钱花了,项目黄了”。